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智慧化建设PPP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城及13乡镇,数据中心由政府选择拟建设在教培中心一楼。项目拟建一个大数据平台,并以平台为依托开发智慧公安、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系统,购置并部署传感器、智能仪表、高清摄像机、电子显示屏、监控指挥大屏等各类应用终端。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9年,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由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与由政府方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SPV)。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负责经营性子项运营,并获得政府按期支付的补贴;在合作期满后将本项目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无任何负债并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受项目实施机构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编制PPP实施方案,协助委托方实施本项目社会投资人甄选流程,全程参与社会资本的评比、PPP谈判、签约等过程,并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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